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2020年继续组织实施广饶县“英才进广饶”,引进部分高学历层次人才和重点院校毕业生到广饶县县直中小学工作。
一、引进计划与岗位
共引进38名,其中广饶一中10名、县兴安中学10名、县实验一小3名、县第二实验小学2名、县同和小学2名、县兴安小学5名、县职业中专6名。详见《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三)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重点院校指: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建设高校(不含所属独立学院)。
国(境)外著名大学指: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均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申报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四)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的,须于2020年2月14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三)截至2020年7月3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学段层次及以上并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不包括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尚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承担应聘岗位的教学辅助工作,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所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五)应聘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相一致,如:应聘人员本科为非重点院校地理科学专业,研究生为重点院校应用数学专业,则只能应聘数学教师岗位。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且未重新加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广饶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招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国内院校专业目录设置。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自2020年2月14日8:30起至2020年3月5日17:0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应聘人员于2020年2月15日11:30至2020年3月6日17:00前登录自己的报名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20年2月14日前取得);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已签署就业协议或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出具协议签署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需提供获奖证书。各种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重要报名信息(如工作单位等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 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选聘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集中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和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并将按照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初试成绩前30名的应聘人员确定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评价成绩。
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需要,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评价暂停组织,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考核评价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2号)施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档案审核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对已毕业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二)引进人才在我县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内,由县财政发放住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重点院校及国(境)外著名大学本科生每人每月400元。
(三)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追回县财政发放的住房补贴,并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期满不再续聘的,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
(五)按照“岗位对应、一事一议”原则,优先推荐引进的人才配偶就业。
(六)引进人才子女入托或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统筹协调、优先安排。
(七)广饶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的人才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其他中小学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八)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未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有关选聘信息将通过广饶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镇街和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网址:)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本简章由广饶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附件1,寒假期间请拨打移动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46—,
广饶县教育局:
附件:
1、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岗位汇总表
2、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
3、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广饶县教育局
2020年2月5日
原标题:2020年广饶县部分中小学“英才进广饶”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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