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根据工作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1年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1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198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8、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1年4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具体指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6日9点至4月18日16点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
2021年4月16日11点至4月19日16点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担任学生干部相关证明材料等证书证件扫描件。相关报名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后待审核。
每人限报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及查询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39-8390172,839006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并于5月12日上午9点至15日上午9点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或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上午 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 ,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职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需加试职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不需要加试职业能力测试的,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需加试职业能力测试的,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先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lyvust.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招聘人选),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贯彻落实推进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的精神,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5、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本简章由临沂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9-8390172,8390060
附件1: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计划
附件2: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诚信承诺书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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