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全市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等文件要求,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2020年临清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六)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清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报考教师岗位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9:00-2020年8月6日16:00
初审时间:2020年8月4日11:00-2020年8月7日12:00
查询、缴费时间:2020年8月4日11:00-2020年8月 7日18:00
报名网址:临清政务网( /)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及时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填报信息无误后,请考生及时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部门方可进行审核。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相关证件详见附件2:应聘须知),于8月7日下午14:30至17:30,到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二楼人事科213房间(育新街305号)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将取消、核减的招聘岗位计划调剂到相同报考条件的城区或镇街小学岗位。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改报岗位的考生,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手续。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临清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请时刻关注临清政务网发布的公开招聘相关公告、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9点至8月18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进入面试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临清政务网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应聘须知)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应聘岗位表(二)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应聘岗位表(一)、岗位表(三)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各占50%)。
(一)笔试
笔试考试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较多的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0至13人的岗位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含14人)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具体人数或比例详见《岗位汇总表》。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临清政务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通知书在线打印,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公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临清政务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体检费用由体检部门根据体检项目确定并收取,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政务网择期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在临清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临清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报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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