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北海中学是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内的唯一一所公办高中。自2020年暑假始,北海中学将与滨州实验中学集团化办学,近几年,所招学生将在滨州实验中学借读,教师也一并在该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政治1人、地理1人,共7人。(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条件;
6.在职人员应聘须经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北海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在编正式教师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7.在编在岗(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8.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9月2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0年9月2日以前取得)。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对暂时无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容缺机制,即做出个人承诺后,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相应资格证书自聘用起1年内取得并提供即可,聘用1年后仍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4.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9:00 — 9月4日24: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2日11:00 — 9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和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个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有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写专业为准)必须符合《滨州北海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普通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中的专业要求。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只要其中一个与《一览表》专业要求一致就允许报考。如果毕业证上所列专业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专业就允许报考。
四、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9月2日11:00 — 9月5日12:00
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五、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9月2日11:00 — 9月5日18:00
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网址下载打印《滨州北海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见附件2),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报名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9月6日18:00前携带《诚信登记表》及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北海二路滨港八路交叉口东北角2楼)现场办理免费确认手续;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六、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9:00 — 11:00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9月9日9:00 — 9月11日9:3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打印。笔试考点、考场、准考证号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政务网()—今日北海—通知公告栏内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资格审查
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滨州北海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彩色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如参加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但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机关出具的合格证明。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同意应聘的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滨州北海中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必须在2020年9月2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八、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新课程教材。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在所有学科试讲结束后统一张贴公布。
2.面试费用及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根据《滨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将道德模范、滨州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纳入考察范围;再相同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九、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对象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体检通知书中公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按照综合考核和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政务网—今日北海—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就业的为1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滨州北海中学任教最低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明确。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老师、郭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无休)
邮 编:251907
地 址: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北海二路与滨港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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