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8月8日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以及在本区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其他条件”栏注明“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是指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指定学科,详细名单见附件4。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 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8月8日11:00- 8月11日12:00
报名网址: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8月8日11:00—8月11日12:00
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8月8日11:00- 8月1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8月14日9:00-8月16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于8月8日—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1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岗位计划调整到相同学段相同学科的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中面向“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相应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 ()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
面试人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区教体局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面试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音体美及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音体美及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向双一流”岗位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面向双一流”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区教体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 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应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符合聘用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特别提示:
疫情时期,考生应特别注意阅读附件3《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相关要求,做好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使用,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来茌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的等相关情况的人员,应于8月1日前向茌平疾控有关部门对接申报,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无法提供通行码及相关检测证明的,将不得进入考场。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聊城市茌平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茌平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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