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第三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青岛市市南区教育系统第三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考察、体检、档案审查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方式
先进行等额考察,对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二、组织考察
请进入等额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
需提交的材料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现实情况表现材料。
资格审查时未提供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区(县)级以上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的,需提供原件。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由报考人员到公安部门办理,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现实情况表现材料(见附件1):由工作单位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品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字数不限。
单身(已婚)人员还需出具父母(配偶及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所在单位(街道)提供的遵纪守法等有关情况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中须写明与考生的关系,如夫妻、父子、母子等),加盖单位(街道)公章密封以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报考人员可联系报考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以上材料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见附件1),以特快专递方式于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集中邮寄我局,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6号(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科1209房间),邮编:266071,联系电话:0532-88729262。
无特殊理由、未经批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三、体检事宜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通过本次招聘且考察合格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2022年3月4日(星期五)早晨7:30
(三)体检集合地址:青岛朝城路小学(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5号)。
(四)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有关说明:
1.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女生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在哺乳期或已经怀孕的提前告诉医护人员。体检时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3.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国务院行程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检前48小时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检费用360元,由报考人员承担(请自备现金,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
4.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需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地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未经批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5.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聘机关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体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将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公布。
四、档案审查事宜
(一)档案审查人员范围:通过本次招聘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
(二)档案审查时间:2022年2月21日-2月28日。
(三)档案审查方式:考生或所在单位将个人档案通过安全渠道转递至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档案室(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进行专项审核,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丢损的责任自负。
(四)档案审查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未经批准未按时提供档案进行审核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档案室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532-82868261。
五、其他事宜
(一)未经批准未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考察、体检、档案审查和未提供规定材料的视为放弃,因放弃或考察等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有关规定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递补,递补人员的考察、体检、档案审查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生应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青岛市市南区政务网(http://www.qdsn.gov.cn),因通讯不畅影响考察、体检、档案审查、录用的后果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
2.考察前14天内有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5.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入体检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来市南区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市南区参加体检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市南区参加体检的人员,应提前向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及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建议考生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接触。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体检。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以上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须适时再做调整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未尽事宜按《公告》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考察、体检联系电话:0532-88729262。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青岛市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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