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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2-06-06    作者:     来源:betway88必威手机网页版bw61     点击: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技师学院是1986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学院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根据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见《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指199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6月13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山东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岗位计划表中要求“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时,符合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 2022 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6月13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和初审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00—6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3日11:00—6月16日16:00

报名、查询网站:威海技师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wehitech.cn)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要求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与威海技师学院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研究,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2年 6月15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威海技师学院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2年6月1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面试缴费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hjsxyzgc@163.com,并拨打电话0631-7592770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威海技师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2年威海技师学院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相关资格证书;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④相关资格证书;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⑥对于有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相关单位单位(部门)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

现场资格审核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工作由威海技师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3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初试。初试方式为答辩,准备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

面试采取试讲、试讲+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均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面试方式为试讲加专业测试的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技师学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威海技师学院网站通知。

初级岗位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

中级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形式进行,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威海技师学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技技师学院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威海技师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岗位计划表要求,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在两年内取得相应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疫情防控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行程码,扫公共场所二维码进入考区,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保持人员1米间隔与单向流动。

2.考生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于以下特殊情形的,纳入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检测措施: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应持有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

(3)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威返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试讲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它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现场测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以及公共场所码为灰码、健康通行码显示黄码(中风险)、红码(高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4.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

5.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遵循“两点一线”出行模式,“点对点”往返住所和考点。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往返考点。

6.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九、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荣成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荣成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咨询电话:0631-7592770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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