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19〕17号)精神,部分招聘岗位限微山县户籍(须在2021年5月6日前正式落户)人员(生源)应聘,具体信息见《岗位汇总表》。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见附件2)。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2021年5月9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关于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和获得省运会金牌的济宁籍退役运动员安置意见》(济人社字〔2010〕48号)要求的获得山东省届次运动会金牌的微山县户籍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eishan.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5月11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wsrsk0717@163.com,并拨打电话0537-8220710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我县教育类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递补人员的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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