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应聘幼儿教师岗位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从济宁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见岗位汇总表)。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太白湖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照片。全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市直、县市区、功能区)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7月25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6日16:00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以下简称区社发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2日11:00-7月2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指定窗口进行网上缴费,非指定窗口缴费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于7月27日9:00至11:00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bhsfjwsk@ji.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7-6537188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区社发局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6)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为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法律法规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计划招聘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时,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小于10人时,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低于本次考试同考场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符合《济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济人社发〔2019〕12号)规定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招聘的,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进行档案考核赋分,按档案赋分实有分值与考试总成绩相加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档案赋分项目:(1)加分项目,服役年限、奖励表彰、残疾等级(因战因公)、艰苦地区;(2)减分项目,警告、严重警告。赋分标准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按合成计分后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先按档案赋分、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档案赋分、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选岗和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报考岗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并完成选岗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咨询电话:0537-6537188
请在咨询时间(9:00-12:00、13:00-17:00)拨打电话。
本招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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