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增强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备案制教师(等同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英语教师1名;
(二)数学教师1名;
(三)商贸教师1名;
(四)计算机教师3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六)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1日之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1月至9月毕业的学生。在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未曾就业,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的岗位。
(八)招聘到我校的教师,最低工作年限必需满5年。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考生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 6月15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
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办公室(禹城市迎宾路北首路西)。联系电话:13869211064;13505449216;13153489262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从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yczjzx.cn)下载并如实填写《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个人健康承诺书》并现场上交以下材料。
1.《2021年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
2.2021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毕业后需提交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须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费用收取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生报名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
2.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办理现场报名及确认手续。
3.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由本人到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崇德楼一楼阶梯教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学校的报考人员自行佩戴口罩,按流程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出示绿色健康码、消毒等工作后方可进校。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参加并监督。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笔试、实操和说课三阶段,分值比重为笔试30%、实操30%和说课40%(英语、数学报考人员没有实操,分值比重为笔试50%、说课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3日上午9:00—11:30。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yczjzx.cn)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
(二)实操(100分)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操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实训操作。
(三)进入面试条件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计算机、商贸类岗位进入面试成绩占比笔试50%、实操50%)。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面试说课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说课范围的考生,若有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所报考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所报考专业进入面试说课人选的最后一名有若干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说课范围。
笔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进入面试说课名单及时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yczjzx.cn)公布。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面试说课(100分)
面试说课时间、地点将提前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http://www.yczjzx.cn)予以公告,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说课内容:按照所报考专业确定说课题目,说课10分钟,说课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实操成绩×30%+面试说课×40%(英语、数学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50%),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各类专业综合成绩高低分别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工作者、实操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及时在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网站公布。
(二)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该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四)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公示结束后,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将拟聘用人员报禹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由禹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人社局协调配合,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13869211064;13505449216;1315348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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