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2019年底以前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移交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360人、幼儿园教师5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
4.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5.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 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免冠纯色背景正面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要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7月22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
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
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5日9:00-8月8日9:0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办理减免审核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岗位数量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按比例将招聘岗位核减、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报考非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其中招聘岗位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20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7.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对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人社部【2020】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上述材料中4、5、6、7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报考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
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有放弃、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有放弃、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自动放弃和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地址:菏泽市重庆路1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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