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教育类)招聘工作人员145人简章
根据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现将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
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nli.gov.cn)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2021年6月23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4日16:00
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再补充。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资料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9日11:00—6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7月5日9:00—7月7日9:30登陆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1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6月25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kljyjrsg@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2522266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nli.gov.cn)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应聘须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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