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东明县教体系统工作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3名(含定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条件,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除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拿到外,其他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18 日之前拿到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须为东明县户籍(限2020年7月18日前落户);
(八)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6年、2017年、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9:00—7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佩戴首饰,无美颜,浅蓝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规格:分辨率120像素(宽)×160像素(高),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建议考生到照相馆拍照获取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2020年7月18日11:00—7月22日16:00
在报名期间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报名结束后,经过资格初审确定的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 经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调整到其他岗位计划中。
核减、取消和调整聘用计划的情况,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上予以公布。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7月23日16:00前及时与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8月5 日9:00—8月8日9:00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7月23日16:00前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东明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409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应聘俄语、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为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其中,招聘岗位1-9人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2020年7月18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
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0年7月18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须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2020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3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姓名”。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入伍证、退伍证、户口簿、东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交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应聘俄语、定向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有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的,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情况的,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位招聘计划超过1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事业编制。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应聘岗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少于5年,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 ,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教师、职业教育类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否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见附件4、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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