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1年庆云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69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3日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要求有庆云户籍的岗位,须于2021年6月3日前落户。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工作单位(含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及择业期内未就业人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高校毕业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庆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6.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www.qingyun.gov.cn(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6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3日11:00—6月7日12: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6月6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6月3日11:00—6月7日12: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可进行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6月3日11:00—6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6月26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2021年庆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笔试、面试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有关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qyjyjrsk@dz.shandong.cn进行审核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并于6月7日16:00之前拨打电话0534-7088385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2021年庆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笔试费用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比例的计划调整到本单位报考比例最大的岗位。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2021年庆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二代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人员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相关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并作出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报考限庆云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资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
(二)面试
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
面试费每人70元。
(三)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考察体检人选,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公示聘用
(一)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4—708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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