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东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1名(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其中,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容缺报名机制,即做出个人承诺后,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相应资格证书自聘用起1年内取得并提供即可。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
报名方式:
1.计算机端:中国·东平网站()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0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自7月6日上午8:00开始,没有待审核期,实行即报即审。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0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相关专业目录设置。鉴于参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现行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及时通过《2020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下方的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申请增补专业。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0年7月5日15: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 2020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
县教体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初审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4日11:00—7月7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20年7月7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7月30日15:00—8月1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7月6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考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地址:东平县县城佛山街001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原则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主管机关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知识与综合素质,具体包括: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约占全部试题分数的30%;⑵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知识,约占全部试题分数的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中国·东平网站()公布。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东平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面试确定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东平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受聘人员应承诺入聘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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