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部分重点高校(附件1)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按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执行;
7.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20年7月29日8:30至7月3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9:30至7月31日18:00。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excel格式)及岗位要求提报的其他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电子版(pdf格式),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核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同意报考证明等。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
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取得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按照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选。
小学语文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其他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学科知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仅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使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相应学段所报学科现行通用教材。试讲共40分钟,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待本学科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宣布。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开发区教育系统。
七、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查询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老师。
本《公告》由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链接:
附件:
附件1:国内部分重点院校名单.docx
附件2: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2020年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5: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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