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way必威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奋发成才,全面发展,根据《Betway必威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Betway必威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修订我校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评定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
第二章 领导与管理
第三条 为加强对奖学金的管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各学院奖学金的评选、审核、报送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奖励标准与评选比例
第五条 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奖励1200元,二等奖学金奖励900元,三等奖学金奖励600元,评选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第六条 各等级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
一等奖学金按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3%的比例评定;
二等奖学金按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5%的比例评定;
三等奖学金按各年级专业学生人数7%的比例评定。
第四章 评定条件
第七条 基本条件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违纪处分期间不得参与评选;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五)及时足额缴纳学宿费。
第八条 学习年限要求
(五)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第九条 成绩表现要求
(六)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七)各等级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须满足如下条件:一等奖学金参评者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为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5%;二等奖学金参评者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为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10%;三等奖学金参评者参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次为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20%;
(八)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名次前30%。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要求
第十条 各学院要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严格把关,认真评定,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Betway必威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第十二条 各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综合考评,由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获奖候选人名单在本学院内须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六章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奖学金由学生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颁发证书。由学生所在学院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审核和报送工作,学生资助中心对全校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接受学校财务、纪检监察、审计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五条 奖学金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Betway必威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齐鲁师院政学字〔2018〕8号)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修订、补充、解释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
上一条:Betway必威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下一条:关于评选Betway必威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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